政策调整概述
近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旨在优化电价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调整内容详解
文件明确,此次调整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为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按照我省相关电力市场规则执行。
此外,文件制定了4个季节峰谷时段划分,并实施节假日深谷电价。具体如下:
春季(3-5月):高峰时段6:00-8:00、17:00-24:00;低谷时段2:00-5:00、9:00-15:00;平时段0:00-2:00、5:00-6:00、8:00-9:00、15:00-17:00。
夏季(6-8月):高峰时段6:00-8:00、18:00-24:00;低谷时段2:00-5:00、10:00-15:00;平时段0:00-2:00、5:00-6:00、8:00-10:00、15:00-18:00。尖峰时段18:00-21:00。
秋季(9-11月):高峰时段6:00-8:00、17:00-24:00;低谷时段2:00-5:00、11:00-15:00;平时段0:00-2:00、5:00-6:00、8:00-11:00、15:00-17:00。
冬季(12月、1-2月):高峰时段6:00-8:00、16:00-23:00;低谷时段2:00-5:00、10:00-15:00;平时段为23:00-2:00(次日)、5:00-6:00、8:00-10:00、15:00-16:00。尖峰时段17:00-20:00。
节假日深谷时段为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期间的13:00-15:00。
电价浮动范围
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5%,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深谷电价在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20%。
上网环节线损折价、系统运行费用折价、输配电价、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浮动。
政策实施与保障
为确保政策平稳执行,文件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电网企业加快计量采集设备和电费结算系统的调整工作、鼓励电网企业提升电量计量采集能力等。
本通知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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