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细则试行4.1版发布,新能源市场迎来新变革

【电力快讯】吉林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4.1版正式发布,新能源市场迎来重大变革。

细则概览

图片[1]-吉林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细则试行4.1版发布,新能源市场迎来新变革-中电数媒-数字电网新门户

据中电数媒报道,3月17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4.1版)》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吉林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4.1版)》引人关注。

新细则明确指出,新能源场站(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全部上网电量参与日前可靠性机组组合和实时市场,加快实现自愿参与日前市场。

细则亮点

细则中,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含鲁固配套电源),特许权、扶贫、乡村振兴、分散式(集中式管理)新能源场站通过“报量报价”方式全电量参与现货市场。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可按自然年选择通过“报量报价”的方式全电量参与现货市场竞价,或“不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数据显示,市场初期,光热电站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日前申报次日分时发电需求曲线,在现货市场中优先出清。

专家观点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表示,此举将有助于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推动电力市场健康发展。

未来展望

随着细则的逐步实施,预计将加快吉林省电力市场改革步伐,促进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的融合发展,为吉林省能源结构优化和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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