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迎税收优惠延续,刘汉元建言推动能源转型

【电力快讯】全国人大代表刘汉元建议延续光伏用地税收优惠,助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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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球地缘政治冲突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叠加国内产业结构转型和疫情“长尾效应”影响,我国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在此背景下,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在两会期间针对优化光伏发电用地税收政策提出了相关建议。

光伏产业面临挑战

刘汉元代表表示,光伏产业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动能源转型的主力军,近期面临诸多挑战。全国多地开始对光伏发电项目追征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许多存量项目面临远超自身承受能力的税收负担,新增项目则由于算不过来账而取消投资,严重阻碍了产业发展,延缓了能源转型进程。

据测算,光伏发电项目土地“两税”的负担率(“两税”税额/项目总收入)按租赁全面积算最高,将达到40-45%;按光伏阵列面积算,“两税”负担率将达到25-30%;按投影面积算,“两税”负担率将达到10-15%,以上负担率还不包括部分地方追征项目的税收滞纳金。

刘汉元代表提出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刘汉元代表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优化土地税收政策,尽快明确计征标准,完善征收程序。涉及“农光互补”“渔光一体”等光伏复合项目,建议按照桩基面积征收。

二是建议明确光伏发电项目继续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刘汉元代表表示,光伏发电项目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应继续享受优惠政策,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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