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消息,2月28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陕西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标志着陕西省电力市场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细则概览
实施细则明确了电力中长期市场的参与主体、交易方式、结算机制等内容,旨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细则,直接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的电力用户可通过批发市场或零售市场购买全部电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可通过批发市场或零售市场直接售出全部电量。
值得注意的是,细则还明确了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的参与方式,并提出了中长期交易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电力市场公平公正。
市场参与
据实施细则,分布式新能源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市场交易:
(一)直接参与批发市场交易。
(二)以聚合方式参与市场交易。虚拟电厂可聚合一家或多家分布式新能源主体参与市场交易。
结算机制
电力中长期市场应设置电力中长期结算参考点,作为电力中长期市场电量在现货市场的交割点,参考点价格可以由日前或实时市场出清价格确定。
风险防范
实施细则提出了一系列中长期交易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发售一体”集团年度交易方式调节机制、同一投资主体市场份额占比约束等。
实施细则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专家观点
“实施细则的发布将有助于优化陕西省电力资源配置,提高电力市场运行效率,为电力市场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表示
随着实施细则的正式实施,陕西省电力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全国电力市场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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