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规范光伏设施安装,四类住宅不得安装光伏

【电力快讯】桐乡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明确四类住宅不得安装光伏设施,以规范屋顶光伏设施安装备案管理。

桐乡市规范光伏设施安装,四类住宅不得安装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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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梧桐街道农户住宅屋顶光伏设施安装备案联合初审流程(暂行)》的通知。该通知旨在规范梧桐街道辖区内农户住宅屋顶光伏设施安装备案管理,并明确了不得安装光伏设施的四种情形。

数据:根据通知,存在以下四种情形的住宅,不得安装光伏设施:

  • 未经审批建设,或未按审批内容建设,存在屋顶加层、阳光房、隔热防漏设施、地面彩钢棚等违规搭建的;
  • 砖混或砖木结构,使用寿命达到或超过25年的;
  • 屋面年久失修,存在结构安全风险的;
  • 屋面及周边存在大量粉尘,或属于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区域,存在腐蚀气体的。

通知还明确了联合初审小组的组成和职责,以及村民申报、村委会审核踏勘、街道联合初审等流程。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表示,这一措施有助于提高光伏设施安装的安全性,确保光伏发电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这一通知的发布,体现了桐乡市在光伏产业发展中的规范性和前瞻性。随着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如何确保光伏设施的安全、高效运行,已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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