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国能发资质规〔2025〕109号),旨在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有效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营造诚信行业氛围和良好市场环境。
《办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全流程、差异化促自律
《办法》共8章34条,包括总则、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披露、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监督管理和附则,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国家能源局权责事项,建立完善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制度。
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四类:基本信息、行政管理信息、反映信用状况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这些信息将在能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收录,并通过“信用能源”网站及其他合法方式予以公示。
信用评价与修复机制
能源行业公共信用评价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类。对守信主体,可采取信用承诺、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对失信主体,将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办法》强调信用管理的目的是引导企业自律,企业可依法享有信用修复的权利。
《办法》的实施将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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