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批准19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发布复函,同意山东文登抽水蓄能电站上库坝、下库坝等19座水电站大坝进行安全注册登记。其中,首次注册登记等级为甲级的有15座,乙级的有1座。
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表示,此次批准注册登记的19座水电站大坝,涉及多个省份,包括山东、四川、湖北、湖南、重庆、云南等地。此举旨在加强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管理,提升大坝安全水平。
数据显示,这些水电站大坝的注册登记等级为甲级,表明其安全性能达到较高标准。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表示,加强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管理对于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复函中还强调了电力企业在大坝安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要求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大坝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加强组织建设与人员配备,强化专业教育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
此外,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还要求电力企业加强大坝防汛和应急管理,强化大坝安全维护和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提质升级大坝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做好现场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系统,提升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表示,将督促有关电力企业针对注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限,确保问题按期、高质量整改到位,保障监管意见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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