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获国家能源局批准,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电力快讯】国家能源局批准26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强化行业安全管理

国家能源局批准26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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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同意仙游上库坝等26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国能综函安全〔2025〕65号),标志着这些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管理迈上了新台阶。

根据复函内容,重庆蟠龙抽水蓄能电站上库坝、下库坝首次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甲级;福建仙游抽水蓄能电站上库坝、下库坝和丰源、界竹口,湖北鄂坪,广西合面狮、巴江口,重庆渡口坝,四川宝珠寺、玉田、脚基坪、槽渔滩,云南雷打滩、糯扎渡、大朝山、户宋河,西藏老虎嘴,甘肃乌金峡、大峡、小峡、小孤山,新疆小石峡、齐热哈塔尔等23座水电站大坝换证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甲级;四川小河水电站大坝换证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乙级。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水电装机容量已超过3.5亿千瓦。

复函中强调,电力企业需严格落实大坝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大坝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强化从业人员专业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人员专业素养与技术能力,扎实抓好大坝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持续提升大坝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表示,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是保障电力行业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举措。

此外,复函还要求电力企业规范大坝管理与操作流程,切实加强大坝防汛工作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大坝安全维护及现场作业安全管控,提质升级大坝安全档案规范化管理,做好现场监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充分发挥在线监控系统效能,稳步提升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化程度。

对于换证注册登记等级仍为乙级的四川小河水电站、未及时处理防渗体系缺陷的新疆齐热哈塔尔水电站,复函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压紧压实电力企业大坝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电力企业高度重视大坝安全,限期补齐安全管理短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于2025年12月9日发布的这一复函,对于提升我国电力行业大坝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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