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细则发布:新能源项目”月清月结”机制解析
中电数媒获悉,12月30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配套细则(第6版),文件包括《安徽省能源局关于修订安徽省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若干条款的通知》、《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6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6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6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准入退出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6版)》。
其中《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6版)》提出,原则上,市场化机组、市场用户”日清月结”,即按日进行市场化交易结果清分,生成日清分结算依据;按月进行市场化交易电费结算,生成月结算依据,并向经营主体发布。其中发电侧以15分钟为基本计算时段,用电侧以1小时为基本计算时段。市场化机组、市场用户按日抄表,月度结算电量、电费由日清电量、电费,调平电量、电费累计形成。初期,未参与中长期市场且接受市场价格的新能源项目”月清月结”。
零售用户根据国家及我省零售市场有关规定及零售代理合同”日清月结”,按月进行零售市场电费结算,生成月结算依据,并向经营主体发布。
煤电机组与新能源市场结算规则详解
煤电机组”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时,中长期合约电量按中长期合约价格结算,并结算所在节点与日前市场统一结算点电价差值;日前出清电量与中长期合约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日前出清电价结算;机组上网电量与日前出清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实时出清电价结算。
新能源”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时,中长期合约电量按中长期合约价格结算,并结算所在节点与日前市场统一结算点电价差值;日前出清电量与中长期合约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日前出清电价结算;机组上网电量与日前出清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实时出清电价结算。新能源绿电合约的电能量部分视为中长期合约,下同。
新能源”不报量不报价”参与现货市场时,其中,参与中长期市场交易的,中长期合约电量按中长期合约价格结算,并结算所在节点与实时市场统一结算点电价差值,机组上网电量与中长期合约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实时出清电价结算;不参与中长期市场交易的,实际上网电量暂按照新能源同类型项目所有节点实时市场分时月度加权均价结算。
生物质发电机组结算机制明确
参与绿电交易的生物质发电机组以”不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时,中长期合约电量按中长期合约价格结算,并结算所在节点与实时市场统一结算点电价差值,机组上网电量与中长期合约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实时出清电价结算。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时,参照煤电机组结算。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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