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25〕93号),旨在推动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实现绿色能源保障。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已历史性超过火电,迈入发展新阶段。然而,随着新能源规模的扩大,系统消纳压力和空间要素保障难度也日益增加。为此,国家能源局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
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将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
多维度一体化开发,提升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
指导意见强调,要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优化“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电源结构和储能配置比例。同时,加强“沙戈荒”、水风光等新能源大基地集约化选址,引导各类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开展风光同场建设。
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构建新型产业用能体系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绿”,推进全链条绿色制造,推动新能源为主的产业园区应用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
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
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方面,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加强电制氢宽范围快速动态运行、多电解槽联合控制等关键技术攻关。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表示,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是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路径。
国家能源局的指导意见为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路径,对于推动我国能源转型、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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