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区域省间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推动区域电力市场协同高效运行

【电力快讯】东北区域省间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推动区域电力市场协同高效运行

细则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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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东北区域省间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V1.0)》意见的公告。该细则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部署要求,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东北区域电力市场体系。

细则要点

细则中提到,独立储能、虚拟电厂将根据其发用电主体身份,参照发电侧、用户侧结算。此外,容量电费考核将基于可靠容量的确认方式,分为按年一次性考核和按月分次考核两种方式。

据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数据显示,此举将有效促进区域电力市场协同高效运行。

征求意见时间

该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2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lnfgwjfc@sina.com邮箱,并注明单位或组织及个人有关信息。

未来展望

业内人士分析,该细则的发布将有助于推动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完善提供有益经验。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表示,这一细则的出台对于促进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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