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云南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实施方案补充修订
发布时间:2026-01-09 08:38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
中电数媒获悉,1月4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云南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实施方案》补充修订条款的通知。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中长期交易组织与批发市场结算两大核心环节,旨在进一步完善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机制。
一、中长期交易组织规则调整
文件对原第二部分”交易组织与实施安排”中的中长期交易曲线分解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调整如下:
1. 删除原第二段内容:”为与目前中长期模式保持衔接,月度实际发用电结束后…西电东送月度计划电量等于现货连续结算试运行日期间 D-2 日西电东送计划累计值与剩余日期间西电东送计划值之和。”
此次调整旨在简化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的衔接流程,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二、燃煤运行补偿电费分摊机制优化
本次修订对燃煤运行补偿电费的计算与分摊方式进行了重大调整:
1. 将原第(一)点批发市场结算第5点”燃煤运行补偿电费”条款修订为:”燃煤运行补偿电费(含启动费用)按照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计算(不包括变动成本补偿)。燃煤运行补偿费用(含启动费用)分摊按照《关于完善云南省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要求执行,以月度为单位按照外送煤电电量与省内煤电电量等比例分摊,省内分摊的运行补偿费用由全体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
2. 删除原第(一)点批发市场结算第6点”燃煤启动费用计算”全部内容。
三、政策影响分析
此次补充修订条款的实施,将对云南省电力市场产生以下影响:
- 优化中长期与现货市场的衔接机制,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 明确燃煤运行补偿电费的分摊责任,保障各方利益平衡
- 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四、文件详情
以下是《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云南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实施方案补充修订条款》的详细内容:
(注:此处应插入文件图片,实际使用时请替换为真实图片)
此次补充修订条款的发布,标志着云南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为构建更加完善、高效的电力市场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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