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改革新篇章:11省市取消固定分时电价,市场定价成主流

【电力快讯】11省市取消固定分时电价,市场定价成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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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自2026年1月以来,全国11省市密集出台新政,明确对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取消政府核定固定分时电价,将定价权利与市场责任同步交还市场,推动电价完全由市场供需自主形成。

这一政策调整,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以下简称“1656号文”)的具体落地,意味着长期依托固定峰谷价差套利的工商业储能企业,以及固守传统批零差盈利模式的售电公司,迎来经营逻辑的根本性重构。

市场定价成主流方向

取消电力固定分时电价,并不意味着全天“一口价”。本站中电数媒编辑梳理11省市的政策细则,发现主要变化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取消了过去由政府统一设定的用电高峰、低谷固定时段和固定价差,不再实行“政府划定时段、设定价差”的管理模式;二是保留分时电价机制,将其作为调节用电负荷、优化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工具,但具体价格则完全由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通过市场确定,真正让市场主导定价。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许传博认为,“这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水到渠成’的必然趋势。”

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专业副总工程师杨萌表示:“11省市新政出台,标志着今后的电价形成机制将从以行政划分为特征的‘计划式’定价机制,转向以实时供需关系为核心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行业转型迫在眉睫

业内人士认为,固定分时电价的退出,直接打破了售电与储能行业的传统盈利逻辑,阶段性阵痛随之而来。许传博指出,过去售电公司靠批零价差盈利,与用户形成某种程度上的“对立关系”,如今新政约束下利润空间大幅压缩,山东等地售电利润上限仅0.006元/千瓦时,实际盈利更是难上加难。

工商业储能首当其冲,依赖固定峰谷套利的模式被彻底颠覆,存量项目面临运营升级压力,增量项目投资决策陷入迷茫。挑战之下,主动求变成为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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