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能源领域价格改革,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决策部署,引导调节性电源平稳有序建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改革目标
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新能源随机性、波动性强,必须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调节性电源,在新能源出力不足、电力供应紧张时段保障稳定供电。目前,承担系统调节任务的主要是煤电、气电、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
具体措施
《通知》提出,各地将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即每年每千瓦165元;可参照煤电容量电价的确定方法建立气电容量电价机制。
专家观点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表示,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和电力市场健康发展。
未来展望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展,分类完善煤电、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适时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将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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