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碳园区建设新范式:自愿建设与动态评估
为深入贯彻“十五五”碳达峰和碳双控工作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推进零碳园区自愿建设与动态评估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构建“自愿建设、分类培育、组织遴选、动态评估、有序认定”的零碳园区建设新范式。
《通知》强调,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园区自愿参与,严格对照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零碳园区建设标准规范推进。
四方面强化零碳园区建设保障支持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表示,强化全过程指导服务、加强资金整合保障、优化要素配置保障、加强示范推广引领,是推动零碳园区建设的重要保障。
《通知》还配套了自治区零碳园区建设动态评估机制,构建“园区自测、盟市评估、自治区考核”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实行“月度自测、季度评估、年中评价、年终考核”动态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结果按A、B、C、D四级分类管理,依据考核结果动态调整培育名单,实现零碳园区建设进度可量化、可追踪、可比较。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以《通知》为抓手,持续完善零碳园区建设政策体系,定期调度零碳园区建设进展,强化动态管理与服务保障,推动更多园区探索零碳路径,为我区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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