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细则征求意见,推动电力市场健康发展
据中电数媒报道,2月11日,四川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征求《四川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该细则旨在规范和完善四川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运营,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细则明确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包括电力中长期批发交易和电力零售交易,批发交易主要指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等经营主体之间的交易,零售交易则指售电公司、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与零售电力用户之间的交易。
多类型电源参与,电能量交易为主
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实行水电、新能源、燃煤火电等多类型电源共同参与、同台竞争。现阶段省内电力中长期市场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包括直接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市场化交易等。
根据交易标的物执行周期不同,电力中长期交易包括年度、月度、月内等不同交割周期的电能量交易。
政府补偿机制,灵活价格机制
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燃煤火电等高成本电源类型的发电量由政府部门给予补偿。中长期合同电价可签约固定价格,也可签订随市场供需、发电成本变化的灵活价格机制。
专家观点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表示,四川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对于推动四川电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展望
四川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将有助于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为我国电力行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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