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电力现货市场与碳市场协同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建立我国电力现货市场与碳市场的协同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将实现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凸显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清洁能源领域的投入,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意见》明确了电力现货市场与碳市场协同的三大核心目标:一是提升绿色电力的市场竞争力,通过碳价信号反映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扩大绿色电力的市场份额;二是优化电力资源配置,通过协同机制引导火电企业降低碳排放,提升新能源消纳率;三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实现电力价格与碳价格的有效联动,充分反映能源的经济价值与环境价值。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提出了四大协同举措。一是建立绿色电力现货交易与碳配额抵扣联动机制。明确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电力现货交易时,可凭借绿色电力证书抵扣部分碳配额,抵扣比例根据绿色电力的碳减排量确定。例如,1万千瓦时绿色电力对应的碳减排量可抵扣1吨碳配额,有效降低新能源企业的碳交易成本,提升绿色电力的价格竞争力。
二是完善火电企业现货报价与碳成本联动机制。要求火电企业在电力现货报价时,将碳配额采购成本纳入报价成本,实现电力现货价格与碳价格的直接联动。这一举措将倒逼火电企业加快节能降碳改造,降低碳排放强度,提升火电企业的低碳转型动力。据测算,当碳价格达到60元/吨时,火电企业的发电成本将提升0.03元/千瓦时,绿色电力的价格优势将进一步凸显。
三是建立绿色电力现货交易溢价机制。明确在电力现货市场中,绿色电力可在边际电价基础上获得一定比例的环境价值溢价,溢价水平根据碳市场价格动态调整。溢价收益由新能源发电企业获得,进一步提升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回报能力。目前,广东、浙江等电力现货试点省市已率先开展绿色电力溢价交易试点,溢价比例为5%-10%,试点效果良好。
四是推进电力现货市场与碳市场数据共享与监管协同。建立两大市场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发电企业发电量、碳排放量、碳配额交易等数据的实时共享;加强两大市场的监管协同,防范市场操纵、价格垄断等行为,保障市场公平有序运行。
电力现货市场与碳市场的协同,将对各方市场主体产生重要影响。对于新能源发电企业,协同机制将提升绿色电力的市场竞争力与投资回报能力,激发企业投资新能源项目的积极性;对于火电企业,将倒逼企业加快低碳转型,通过技术改造降低碳排放强度,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于电力用户,将引导用户优先采购绿色电力,通过绿色电力消费践行低碳发展理念,同时可通过绿色电力消费获得碳减排收益。
从行业发展来看,协同机制的建立将推动电力行业能源结构优化。随着绿色电力价值的进一步凸显,新能源装机规模将持续扩大,火电装机占比将逐步下降,电力行业的清洁化水平将不断提升。同时,协同机制将完善绿色电力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绿色电力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为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为保障协同机制顺利落地,《意见》要求各试点省市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协同机制实施细则的制定,明确具体的抵扣比例、溢价标准、数据共享流程等;2026年7月1日起,在全国电力现货试点省市率先推行协同机制;2027年起,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将建立协同机制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定期收集各方反馈,及时优化完善相关政策。
结语:电力现货市场与碳市场协同机制的建立,是我国能源市场化改革与低碳转型深度融合的重要里程碑。随着协同机制的落地实施,绿色电力的价值将得到充分彰显,电力行业能源结构将加速优化,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与市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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