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4.0版):逐步推动建立市场化的容量成本回收机制

导读:吉林省发布电力市场运营规则4.0版,明确将逐步建立市场化容量成本回收机制,保障电力系统长期容量充裕,同时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4.0版):逐步推动建立市场化的容量成本回收机制

中电数媒获悉,2025年12月31日,吉林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4.0版)》的通知。《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4.0版)》包括8个文件,分别为《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吉林省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衔接实施细则》、《吉林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其中《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4.0版)》提到根据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逐步推动建立市场化的容量成本回收机制,探索通过容量补偿、容量市场等方式,引导经营主体合理投资,保障电力系统长期容量充裕。

经营主体之间不得实行串通报价、哄抬价格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经营主体进行电能量交易,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有多个发电厂组成的发电企业进行电能量交易,不得集中报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力市场正常运行,不得实施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区域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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