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力现货交易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加快推动新能源以项目为单位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中电数媒获悉,2026年1月6日,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电力市场规则(试行4.0修订版)》的通知。文件包括《江西省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江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江西省电力市场风险防控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江西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江西省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江西省电力现货交易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自 2026年2月1日起执行。
其中《江西省电力现货交易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明确,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其中,经营主体包括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
现阶段,参与现货交易的经营主体为统调燃煤和地方公用燃煤电厂、风电和光伏项目(含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分布式新能源)、新型经营主体(独立新型储能和虚拟电厂等)、以及批发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等电力用户。
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自愿参与日前市场,全量参与日前可靠性机组组合和实时现货市场。新能源按以下两种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1)主动参与。主动参与是指场站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具备交易主体资格后,主动向电力调度机构报送功率预测,并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控制,执行市场出清结果。主动参与现货市场的新能源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交易,其中集中式新能源项目直接参与现货市场;分布式新能源鼓励直接或聚合后参与现货市场。
(2)被动参与。被动参与是指厂站未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或者未向电力调度机构报送功率预测、不具备接受电力调度机构调度控制以及执行市场出清结果的条件,而被动接受现货市场价格。该类新能源场站在现货市场月度结算中接受全省同类型电源(风电或光伏)月度实时市场出清加权均价。
电力用户可自愿参与日前市场。现阶段,参与日前市场的用户暂实行“报量不报价”方式,允许其按照不超过最大用电功率范围内自主决策申报购买量并纳入日前市场出清。加快推动用户“报量报价”参与日前市场。
独立新型储能和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自主申报充/放电曲线,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虚拟电厂以聚合单元为单位参与市场,可以分为发电类聚合单元、储能类聚合单元和负荷类聚合单元。其中,虚拟电厂发电类聚合单元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优化出清,自愿参与日前市场,全量参与日前可靠性机组组合和实时现货市场;虚拟电厂储能类聚合单元自主申报充/放电曲线,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虚拟电厂负荷类聚合单元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现阶段,新能源发电企业暂以场站(一个升压站对应一个场站,下同)为单位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申报、出清、结算,加快推动新能源以项目为单位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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