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电力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

江西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正式发布,电力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结算模式,每日清分计算,自然月结算。新能源企业按同类型机组现货实时市场月度交易均价结算,经营主体结算电价最小单位时间为半小时。

江西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电力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

中电数媒获悉,2026年1月6日,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电力市场规则(试行4.0修订版)》的通知。文件包括《江西省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江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江西省电力市场风险防控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江西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江西省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江西省电力现货交易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自 2026年2月1日起执行。

其中《江西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提到,电力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每日对已执行的成交结果进行清分计算,以自然月为周期出具结算依据并开展电费结算。

暂不具备条件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新能源企业,按同类型机组(场站)现货实时市场月度交易均价结算。

经营主体结算电价最小单位时间为半小时(t时段,下同)。发电侧 t 时段的节点电价等于该半小时内节点电价的算术平均值,用电侧 t 时段的节点电价等于所有发电侧每半小时节点电价的加权平均值。

electricity market settlement

用户侧偏差回收费用:为用户侧主体(批发用户、售电公司和代理工商业)日电能量费用与按照标准值原则计算后电能量费用之间的差值。日结算电能量费用大于标准值时,用户侧偏差回收费用为零;日结算电能量电费小于标准值时,按标准值收取费用,差值部分纳入用户侧偏差回收费用,由市场化用户按月度用电量比例进行分享。

详情如下:

该实施细则的发布标志着江西省电力市场改革进入新阶段,通过”日清月结”模式提高了结算效率,同时为新能源企业提供了市场化过渡方案,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透明的电力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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