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户用非自然人光伏项目政策调整,开启新型电力系统新篇章

【电力快讯】山东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政策调整,开启新型电力系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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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山东省发布新政策,自2027年起“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暂不纳入机制电量竞价范围,这一举措不仅是对新能源市场定位的重新界定,更是对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效率与结构的系统性优化。

机制电价竞价范围的重大优化

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通知明确,2027年起将“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暂不纳入机制电价竞价范围。这一调整是山东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环,旨在推动电价形成机制从政策引导向市场主导转型。

规模领跑下的结构失衡

截至2025年6月底,山东累计并网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9118.4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占比高达65%。然而,规模领跑的背后,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如大量分布式光伏电量直接接入公共电网,导致电力供过于求。

收益重构下的模式转型

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退出机制电价竞价后,将全量进入电力现货市场。这种市场环境的变化将重构项目的收益逻辑,倒逼项目投资方提高自发自用比例,通过优先满足自身及周边用户用电需求,减少现货市场低价的冲击。

自发自用是分布式光伏的核心价值

分布式光伏在发展之初即被定义为“在用户所在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山东此次推动户用非自然人项目转向自发自用,正是要激活分布式光伏的本质价值。

从规模扩张到高质量发展

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的模式转型,将对山东光伏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产生多重积极影响。从电网安全角度看,自发自用模式减少了分布式光伏对公共电网的接入压力,降低了电网运行成本。

这一政策调整将推动山东光伏产业形成“装机合理增长、消纳高效有序、收益稳定可靠”的良性循环,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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