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合作新篇章: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专项工作组成立
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最新消息,为深化我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在能源领域的务实合作,国家能源局计划启动专项工作组筹建工作,并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组长单位、副组长单位与成员单位。
2025年9月,习近平主席宣布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平台,并宣布在未来5年同上海合作组织其他国家一道实施新增“千万千瓦光伏”和“千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双千”项目)。合作平台由国家能源局牵头设立,下设合作中心,依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建设。
专项工作组职责与申报条件
专项工作组将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合作中心将配合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履行相关职责。首批将设立“核电”“油气”“煤炭”“可再生能源及电力”四个专项工作组。
能源领域相关企业、高校、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与金融机构等单位可自愿申报组长单位、副组长单位或成员单位。申报条件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法律和行业法规,具有良好信誉等。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表示,专项工作组的成立将有助于推动我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申报方式与联系方式
如申报组长、副组长单位,请填写《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专项工作组组长单位申报表》。如申报成员单位,请填写《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申报表》。请于2026年1月23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合作中心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夏杨阳 010-51973283,崔宁 010-51973230
报送邮箱:csec@cre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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