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国绿证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数据显示,去年全国累计交易绿证9.3亿个,同比增长1.2倍,全年交易量超过历年总和。
在市场活力充分释放的关键阶段,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
新规如何回应市场期待?
《实施细则》明确了绿证核发、划转、核销、监管、信息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流程规范,为相关主体开展绿证管理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
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主任陈涛表示,《实施细则》的制定主要基于精准落实顶层设计、强化机制协同衔接、切实回应社会关切三方面核心需要。
绿证核发环节的细化完善
《实施细则》顺应可再生能源发展新形势,强化了绿证核发的数据基础管理,细化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新业态的核发管理,保障绿证核发全范围覆盖。
针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离网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独立储能设施放电电量不核发绿证;增量配电网、地方电网企业归集电量数据后,可自行或委托所在地省级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在每月22日前将数据推送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进行绿证核发。
绿证划转与价格底线
《实施细则》强调,各绿证交易平台在交易完成后应将购售主体、数量、价格、交割时间等信息同步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绿证价格应大于0元。这一规定确立了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唯一证明的商品属性与价值属性。
超过有效期绿证的环境权益归属
《实施细则》首次对超过有效期绿证的环境权益最终归属方式进行明确,对国家及区域层面电力碳排放因子的计算可能带来影响。企业在开展碳足迹核算与绿色电力消费声明时,应准确理解和体现该规则对环境权益归属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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